时间: 2024-08-27 15:24:50 | 作者: 其他
1960年代,越战和冷战都逐渐进入高潮,麦当劳售出了第10亿个汉堡并成功上市,马歇尔计划正在让西欧重现繁荣,日本也走上了高速经济成长之路。在左右翼的激烈对抗中,在个体解放和“保卫自由世界”的矛盾中,在物质繁荣和核战恐慌的混杂中,跑步,作为一种新奇的运动,或者更应该说生活方式,悄然在西方兴起。
跑步何时成为一种有组织和自发的运动形式,已经不可考。但是基于最早的狩猎和躲避猛兽的要求,人类自古就不能忽略跑步的需求。但是有文明以来,人类体育活动主要来自于生产劳动和战争行为,贵族和平民都不会跑步,适合前者的运动应该是比武和狩猎,而后者,恐怕在沉重的生产劳动之后已没有余力去跑步了。
不过一些民族是有传统的跑步习惯的。典型如日本,村上春树和加藤嘉一等这些被中国人熟悉的日本人都以热爱跑步著称。今天的日本也是一个跑步大国,最受喜爱的国动中,排除足球、棒球等,排行最高的是一种名为“传驿”的运动,实际上就是长跑。从字面就能够准确的看出,这是一种和历史传统有深切关系的运动。
和中国不同,日本古代马匹的使用度不高,信件乃至金融汇款更多使用类似“神行太保”那样的人而不是马匹。在这种情况下,奔跑的基因似乎已经印入了这个民族的灵魂。在日本的大公司,普遍有体育团队存在,但是很多球类队可以没有,“陆上部”(田径)一定不会缺少。
不过在西方,慢跑作为一种生活方式的兴起,却和人类通过第三次科技革命,大幅度地改变了生产方式有关。二战以后第一和第二产业在经济中的比重大幅度让位于第三产业。办公室文员取代了传统的农民和产业工人,大公司取代了个体店铺,电子计算机和流水线取代了过去的机器和其余生产工具,工作方式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在这种环境下,人们不得不长期坐在办公桌前,在纪律的制约下一天工作8小时或以上。一二十年内,“久坐”这种在中世纪只属于少数书写人员的工作方式在整个社会迅速地扩展开来。
在这种背景下,英语中出现一个新的词汇“沙发土豆”(couch potato),形容那些长期坐在沙发上看电视,吃喝不停,最后变成和土豆一样胖的球球的当代都市人。
这篇文章提供了一种解释,那就是慢跑作为一种体育运动,解救了那些不得不久坐的美国中年男女。慢跑是一种对现代工业化城市生活的反制。其出现很突然,似乎是被发明出来,作为一种有可组织的健身运动,在中年人中兴盛了起来。而且跑步和个体生活的塑造有关,作为一种大众运动也代表社交和集体活动的需求。
同时,健康和健美的生活,也符合当时西方成熟中产阶级的思想需求,即同时和靠左的、颓废的、烟酒不离身的、具有嬉皮士风格年轻人和靠右的、大腹便便、令人生厌的传统政客、大亨等区别开来。
一场运动和现象的萌发也需要借助关键的人物。在当代中国,一些中外名人如郁亮和村上春树等就起了这种作用。在美国同样时势造英雄,从1960年代开始,一批明星级的跑者扎堆出现,开创了历史。
1962年,后来创立了著名的耐克公司的比尔鲍尔曼(Bill Bowerman)到新西兰旅行。在那里,鲍尔曼的朋友教给他一种观念,即跑步是一种很棒的生活方式,既可以减肥也可以维持健康。鲍尔曼将这种理念带回来美国,然后开始写书和文章宣扬跑步。他先是写了一本90页的书《慢跑》,并且印了100万册,点燃了美国的慢跑热。由于这项运动一发不可收拾,1967年,比尔重新出版了这本书,并将其扩充到127页,除此之外,他还组建跑步俱乐部。
而在1968年,肯尼迪库珀(Kenneth Cooper)出版了他的著作《有氧运动》,除了跑步以外,今天在中国的有闲阶层中被广为推崇的“每天万步走”也来自这位前俄克拉荷马州的飞行员。库珀在当飞行员的时候,自己给自己做了一个测试,发现只要保持跑步12分钟,就能进入最大摄氧量状态(VO2 max),对人体健康有益。1970年,库珀还建立了一个非营利性机构“库珀研究所”来推广跑步文化。
经过这两位先驱的推动,到1970年代后期,乔治西恩(George Sheehan)和吉姆菲克斯(Jim Fixx)再次将跑步运动推向一个高潮。1975年西恩写了Running & Being: The Total Experience一书,当年就成为《》的年度畅销书,这本至今依然广受推崇的书被精妙地翻译为《跑步圣经》。
而菲克斯的跑步生涯始于1967年,当时他有240磅重,每天要抽两包烟。10年后也就是他出书那年,他瘦了60磅,也不再抽烟。1977年菲克斯出版了自己的著作《关于跑步的一切》(The Complete Book of Running),这书卖了100万册。菲克斯不但因此成为富翁,也成为社会名流,频繁接受采访,参加电视节目,他成为了跑步运动的“上师”。
关于跑步,菲克斯有一句名言:“玩不仅让我们保持年轻,而且还维持我们对相关事情严重性的看法。跑步就是玩,这就是解脱。”其实这句话很经典地诠释了为什么跑步会在西方中产阶级中兴起。
不过值得一提的是,菲克斯本人最终也死于跑步。当时他正在美国佛蒙特州格林斯博罗访问,他走出房间,开始慢跑。仅仅跑出一小段距离,他就大范围冠状动脉血栓发作。医学上一般认为,菲克斯之死其实和他的跑步习惯没关系,但和他的心脏病有关。尸体解剖发现,菲克斯的一条冠状动脉99%阻塞,另一条80%阻塞,第三条则70%阻塞。而且菲克斯死前一个星期内曾经三度心脏病发作。
巧合的是,西恩和菲克斯都是纽约人,这在某些特定的程度上证明了跑步的都市中产阶级属性,他们出身不错、受过良好的教育,有一定的收入和社会地位。菲克斯的父亲是《》的编辑,他自己曾是高智商俱乐部成员。西恩在大学时代就是田径明星,后来子承父业成为一名医生。对他们来说,生活显然不会限于只是为获得赖以生存和发展的物资,对社交必不可少的健美外形和关乎生活品质的健康来说,都能够最终靠跑步这种最简单的运动形式获得。
跑步大潮不可阻挡,1964年,按照小说里的设定,《阿甘正传》的主角福雷斯特甘跨越了奔跑的障碍,进入大学。1977年,后来成为最热爱跑步的杰米卡特当选美国第39任总统。这些或许都是巧合,但是在先驱们之后,成千上万的人开始奔跑,终将这项人类最简单的人类运动,变成了当今最主流的都市健康生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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